留言名称: | 缴纳居民医保费 | ||
提交时间: | 2024-09-27 | ||
留言内容: | 今年交纳居民医保费使用职工医保个人帐户金如何操作?省内跨地市统筹区能互相缴纳不? |
回复部门: | 省医疗保障局 | 办结时间 | 2024-10-10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渭南市医保中心与你电话联系,介绍了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的操作办法。目前陕西省已开通省内各地市职工代缴居民医保费功能,职工医保参保人(授权人)下载“陕西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完成个人家庭共济绑定后可为其在陕西省参保的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也可关注“渭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中公布了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及代缴流程。若后续还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渭南市医保中心,电话号码:0913-2933776。 |